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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 ◇港澳资讯000035 更新日期:2008-04-23◇ 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7-05-12|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0.00| ├────┼─────┴──────┴──┴───────┴─────┤ | 说 明 | 公司与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简称"智雄电子")于2007| | |年4月26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所持深圳市智联科电 | | |子维修有限公司(册资本2000万元)70%股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协| | |议转让给智雄电子。 | | |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 |。 | └────┴─────────────────────────────┘ 【以资抵债】 ┌────┬─────┬──────┬──┬───────┬─────┐ |公告日期|2007-04-12|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619.13| ├────┼─────┴──────┴──┴───────┴─────┤ | 说 明 | 截至2006年9月30日,本公司对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 | | |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帐面余额为120,346,282.90元,已计提坏帐准备| | |108,311,654.61元,净值12,034,628.29元。经协商,同意将本公 | | |司对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61,913,399.20元 | | |债权以6,191,339.92元价格转让给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以抵| | |偿本公司对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的欠款6,191,339.92元。 | | | 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以资抵债】 ┌────┬─────┬──────┬──┬───────┬─────┐ |公告日期|2007-04-12|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523.52| ├────┼─────┴──────┴──┴───────┴─────┤ | 说 明 | 本公司将对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剩余债| | |权58,432,883.70元以5,843,288.37元价格转让给深圳市科健网络 | | |新技术有限公司,以抵偿本公司对深圳市科健网络新技术有限公司| | |的欠款5,235,235.39元,差额608,052.98元由深圳市科健网络新技 | | |术有限公司支付本公司。 | | | 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以资抵债】 ┌────┬─────┬──────┬──┬───────┬─────┐ |公告日期|2007-04-1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1756.54| ├────┼─────┴──────┴──┴───────┴─────┤ | 说 明 | 截至2006年9月30日,本公司应付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 | | |司欠款共计397,107,353.62元,为了减少公司资产损失,加速资产| | |周转,本公司同意向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17,| | |565,398.96元的债权、资产,用于抵偿本公司对深圳市金珠南方贸 | | |易有限公司债务117,565,398.96元。具体包括: | | | 1、应收帐款帐面原值610,203,133.53元,已计提坏帐准备549| | |,182,820.18元,净值61,020,313.35元,拟转让价格61,020,313.3| | |5元; | | | 2、其他应收款帐面原值52,903,269.44元,已计提坏帐准备47| | |,612,942.50元,净值5,290,326.94元,拟转让价格5,290,326.94 | | |元; | | | 3、发出商品帐面余额191,064,488.13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 | | |备187,871,377.15元,净值3,193,110.98元,拟转让价格3,735,93| | |9.85元。 | | | 4、在途材料帐面余额8,294,141.68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 | |,294,141.68元,拟转让价格0元;委托加工材料帐面余额14,238,4| | |97.02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3,563,185.33元,净值675,311.69| | |元,拟转让价格790,114.68元。 | | | 5、预付帐款帐面余额44,865,461.25元,拟转让价格44,865,4| | |61.25元。 | | | 6、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应付深圳市智联科电子有限 | | |公司货款1,863,242.89元,深圳市智联科电子有限公司欠本公司 | | |货款,经协商,本公司同意深圳市智联科电子有限公司将对深圳市| | |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1,863,242.89元转让给本公司,以抵| | |偿深圳市智联科电子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欠款1,863,242.89元;本| | |公司用上述债权抵偿本公司对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1,863,| | |242.89元的债务。 | | | 上述债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对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的欠款余额为279,526,872.44元。 |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6-11-1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260.00| ├────┼─────┴──────┴──┴───────┴─────┤ | 说 明 | 公司将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合资公司"| | |)20%股权转让给合资公司股东韩国三星电子株式会社,本次股权 | | |转让计价以合资公司2006年9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为基础,股权转 | | |让总金额为壹仟贰佰陆拾万美元(1260万USD)。转让完成后,公 | | |司持有合资公司15%股权。 | | | 本次股权转让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5-08-31|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3088.62| ├────┼─────┴──────┴──┴───────┴─────┤ | 说 明 | 因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的债务纠纷案, 2004 | | |年6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深中法立裁字第137| | |-140号查封通知书,冻结了本公司持有的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 | |公司44.645%的股权及冻结本公司在安科公司应得的股权收益等。| | |2005年5月11日,在深圳中院的调解下,上海浦发行深圳分行、本 | | |公司和深圳市思杰科技有限公司达成《股权变卖协议》。依照该项| | |协议,本公司同意将所持安科公司的44.645%股权全部转让给思杰 | | |公司,转让价款30,886,174元(评估基准日为2005年3月31日)部份用| | |于支付本公司所欠上海浦发行的债务。2005年5月27日,安科公司完| | |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思杰公司持| | |有安科公司50%股权,本公司不再持有安科公司股权。 | | | 本次股权转让尚须报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4-12-0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0000.00| ├────┼─────┴──────┴──┴───────┴─────┤ | 说 明 | 公司于2004年12月2日获悉,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海 | | |纳投资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1日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 | |科健集团将其所持公司3361.4万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1%)| | |转让给广州海纳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股份转让过户之前,科健集| | |团将持有的公司3361万股法人股质押给银行办理质押贷款,其已经| | |与上述银行达成共识,将在本次股份转让过户之前还清对上述银行| | |的欠款,同时,上述银行解除对公司法人股股权的质押。) | | | 协议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并于股份转让协议签| | |署后三日内以现金一次性支付。 | | |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海纳投资将持有公司3361.4万股法人股| | |,占公司总股份的29.01%,科健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 | |股东将变更为广州海纳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股份转让需经中国证监| | |会对收购报告书审查,未被提出异议后方可实施。 | | | 2005年3月8日公告,公司日前致函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了 | | |解其转让所 | | |持公司法人股给广州海纳投资有限公司事宜的进展情况,2005年3 | | |月7日,深圳 | | |科健集团有限公司复函如下:广州海纳投资有限公司已向该公司表| | |示终止收购 | | |该公司所持"中科健”29.01%法人股股权的交易,终止协议正在协 | | |商中。 |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4-08-19|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10000.00| ├────┼─────┴──────┴──┴───────┴─────┤ | 说 明 | 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科学院、中科实| | |业集团(控股)公司和东方科学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 | |全权办理科健集团的股权转让和托管等事宜。中科院、中科集团、| | |东方集团分别将所持科健集团94.34%股权、2.83%股权、2.83%股权| | |转让给合纵投资和久盛科技,其中,合纵投资受让科健集团99%股 | | |权,久盛科技受让科健集团1%股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院国资| | |公司没有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院国资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科技促| | |进经济投资公司持有本公司275万股,占2.37%。协议签订时间:20| | |03年8月5日。 | | | 转让方中科院、中科集团、东方集团委托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 | |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授权委托书》并与合纵投资签署了《股权| | |托管协议书》。《股权托管协议书》签署日期:2003年8月25日。 | | | 公司于2004年2月3日获悉,根据中国科学院批复同意,原中国| | |科学院持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的94.34%股权| | |已无偿划转到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工商变| | |更登记手续已于2004年1月18日办理完毕。 | | | 2004年3月1日,本公司从南京合纵处获悉,2004年2月24日, | | |院国资公司与南京合纵、成都久盛签订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中科| | |实业集团(控股)公司、东方科学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全权委| | |托院国资公司办理其持有的科健集团的股权(各占科健集团2.83% | | |股权)转让事宜,因此院国资公司对科健集团100%股权拥有处置权| |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确认的科健集团净资产经国资委备案:科| | |健集团200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人民币8472.91万元。 | | | 院国资公司将科健集团100%的股权转让给南京合纵、成都久盛| |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南京合纵出资人民币9900 | | |万元,受让99%股权,成都久盛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受让1%的股权| | |。 | | | 院国资公司确认,在本协议正式签署前,已收到股权受让方支| | |付的1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股权转让款。 | | | 就此股权转让事宜,公司日前获悉已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受让方现在尚在依据监管部门要求进一步补充有关材料,截止目 | | |前还未获得有关监管部门的批准。 |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3-10-30|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331.80| ├────┼─────┴──────┴──┴───────┴─────┤ | 说 明 | 同意公司受让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三星科健移| | |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9%股权之关联交易,股权转让总额为2133000 | | |美元。 | | | 同意公司受让上海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三星科健移动| | |通信技术有限公司5%股权,股权转让总额为1185000美元。本次收 | | |购已经股东大会批准。 | └────┴─────────────────────────────┘
【2.风险提示】 ┌────┬─────────────────────────────┐ |公告日期| 2007-06-14 | ├────┼─────────────────────────────┤ |实施日期| 2007-06-15 | ├────┼─────────────────────────────┤ |处理类型| 撤消退市风险警示 | ├────┼─────────────────────────────┤ |处理原因|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6年度出具了带强调事项| | |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显示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14| | |4.1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320.62万元;每股净资| | |产为-11.69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 | |公司董事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 | |险警示,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 | ├────┼─────────────────────────────┤ | 其他 | | └────┴─────────────────────────────┘ ┌────┬─────────────────────────────┐ |公告日期| 2006-05-08 | ├────┼─────────────────────────────┤ |实施日期| 2006-05-09 | ├────┼─────────────────────────────┤ |处理类型| *ST | ├────┼─────────────────────────────┤ |处理原因|由于公司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根据深交| | |所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06年5月9日开始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 |。股票简称由"ST科健"变更为"*ST科健"。 | ├────┼─────────────────────────────┤ | 其他 |本次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系《股票上| | |市规则》第13.2.1 条第(一)项之规定,若2006年度公司不能实 | | |现盈利,则根据《股票 | |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会由于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而| | |被暂 | └────┴─────────────────────────────┘ ┌────┬─────────────────────────────┐ |公告日期| 2005-09-01 | ├────┼─────────────────────────────┤ |实施日期| 2005-09-02 | ├────┼─────────────────────────────┤ |处理类型| 撤消退市风险警示 | ├────┼─────────────────────────────┤ |处理原因|2004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股东权益为负,且公司2004年财务审计报告| |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 | |报告,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9条、第13.3.1条之规| | |定,本公司向深交所提出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行| | |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深交所已批准。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05年9 | | |月1日停牌一天,自2005年9月2日复牌起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公司 | | |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后,股票简称将由"*ST科健"变更为"| | |ST科健";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 ├────┼─────────────────────────────┤ | 其他 |如果公司2005年全年继续亏损,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 |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仍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 | |投资风险。 | └────┴─────────────────────────────┘ ┌────┬─────────────────────────────┐ |公告日期| 2005-06-30 | ├────┼─────────────────────────────┤ |实施日期| 2005-07-01 | ├────┼─────────────────────────────┤ |处理类型| *ST | ├────┼─────────────────────────────┤ |处理原因|公司债务清理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但由于涉及问题较多,债务清理| | |尚未全部完成,由此导致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完成,公| | |司2004年年度报告至今未能披露。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 |2005年7月1日起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证券简称变更| | |为*ST科健,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 ├────┼─────────────────────────────┤ | 其他 |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04年| | |年度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 └────┴─────────────────────────────┘
┌────┬─────────────────────────────┐ |公告日期| 2006-11-04 | ├────┼─────────────────────────────┤ |稽查结果|2006年11月3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罚字[2006]2| | |6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科健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04 | | |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及中科健2004年半年度报告对其担保事项信息披| | |露重大遗漏的行为,决定给予处罚。 | ├────┼─────────────────────────────┤ |处理决定|一、对中科健处以40万元罚款;二、对侯自强、郝建学分别给予警| | |告,并处罚款10万元;三、对曹传德、何小勇分别给予警告,并处| | |罚款5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05-12-31 | ├────┼─────────────────────────────┤ |稽查结果|经查,中科健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中科健应于2005年4月30日前公 | | |布其2004年年度报告,但该公司直到2005年8月15日才公布其年报 | | |。经查,中科健于2005年2月委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 | |司2004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计,并初步约定公告年报时间为2005年3 | | |月21日至2005年4月6日。在审计过程中,会计师要求中科健明确与| | |各债权银行签订的相关债务重组协议,但中科健未能及时提供与各| | |银行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正式文本,也未及时告知公司与各银行无| | |法达成重组协议的情况,会计师未能在约定时间出具审计报告,导| | |致公司未能按法定期限及时披露2004年年度报告。为此,公司股票| | |2005年5月1日至7月1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停牌。 | ├────┼─────────────────────────────┤ |处理决定|中科健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 | | |对ST科健处以五万元罚款。 | └────┴─────────────────────────────┘ ┌────┬─────────────────────────────┐ |公告日期| 2005-08-15 | ├────┼─────────────────────────────┤ |稽查结果| 公司在2000年至2001年间未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 |以及在定期报告遗漏重大担保事项. | ├────┼─────────────────────────────┤ |处理决定| 对时任董事兼总裁郝建学先生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董 | | |事会秘书董志刚先生处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05-08-11 | ├────┼─────────────────────────────┤ |稽查结果|因公司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04年年度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 |一案,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 ├────┼─────────────────────────────┤ |处理决定| | └────┴─────────────────────────────┘ ┌────┬─────────────────────────────┐ |公告日期| 2005-05-27 | ├────┼─────────────────────────────┤ |稽查结果|未能在2005年4月30日前披露2004年年度报告以及2005年度第一季 | | |度季度报告,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 | ├────┼─────────────────────────────┤ |处理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以及负有主要责任的公司董事侯自强、| | |郝建学、姜斯栋、陶笃纯、杨清正、曹传德、杨少陵、夏一伦、王| | |晓清、余亮亮、彭立东、雷啸林予以公开谴责。 | └────┴─────────────────────────────┘ ┌────┬─────────────────────────────┐ |公告日期| 2002-04-10 | ├────┼─────────────────────────────┤ |稽查结果|公司于2001年6月-2001年12月间为他人提供担保共12 | | |笔累计金额22919.6万元,占200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8%,公司| | |未及时履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还于2001年12月| | |21日形成决议,为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 | |贷款提供担保,占200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公司未及时将相| | |关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处理决定|决定对公司及原董事会秘书董志刚予以公开谴责 | └────┴─────────────────────────────┘ ┌────┬─────────────────────────────┐ |公告日期| 2001-09-10 | ├────┼─────────────────────────────┤ |稽查结果|截至2001年6月30日,公司12个月内累计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24笔, | | |折合63913万元,占公司2000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0.35%;公司 | | |与关联企业深圳智雄电子有限公司,SCOMNEWTECHNOLOGYLTD两公司| | |持续发生关联交易,2001年上半年累计金额分别为2059.66、3245.| | |28万元。公司对上述事项,未及时履行临时报告的信息披露义务,在| | |2001年中期报告中存在遗漏、不准确问题。 | ├────┼─────────────────────────────┤ |处理决定|对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 | └────┴─────────────────────────────┘
┌─────┬─────────────────────────────┐ | 截止日期 | 2006-06-30 | ├─┬───┴────┬───────┬──────┬────┬────┤ |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 | 1|深圳市智雄电子有|向上市公司提供| | 865.97| 11 %| | |限公司 | 资金 | | | | | 2|深圳市奥普光电子|向关联方提供资| | 3.87| 0.0%| | |有限公司 | 金 | | | | | 3|深圳市科健营销有|向关联方提供资| | 1613.6| 20 %| | |限公司 | 金 | | | | | 4|深圳市凯士高科技|向关联方提供资| | 17.14| 0.2%| | |有限公司 | 金 | | | | | 5|深圳四联电子新技|向关联方提供资| | 8.98| 0.1%| | |术有限公司 | 金 | | | | | 6|深圳市科健医电投|向关联方提供资| | 96.25| 1.2%| | |资发展公司 | 金 | | | | | 7|深圳市科健营销有|向上市公司提供| | 10.12| 0.1%| | |限公司 | 资金 | | | | | 8|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向上市公司提供| | 2.60| 0.0%| | |公司 | 资金 | | | | | 9|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 | 9445.1| 119%| | |公司 | 金 | | | | |10|江苏中桥百合通讯|向关联方提供资| | 12306| 155%| | |产品销售有限责任| 金 | | | | | |公司 | | | | | |11|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 | 19.29| 0.2%| | |公司 | 金 | | | | |12|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向关联方提供资| | 300.00| 3.8%| | |品销售公司 | 金 | | | | |13|深圳市智雄电子有|向关联方提供资| | 39.60| 0.5%| | |限公司 | 金 | | | | └─┴────────┴───────┴──────┴────┴────┘
┌─────┬─────────────────────────────┐ | 截止日期 | 2003-11-01 | ├─┬───┴───┬─────┬────┬───┬────┬──┬──┤ |序| 担保对象 | 担保类型 |担保金额|占总资|担保期限|履行|关联| |号| | | (万元) |产(%)| |完否|担保| ├─┼───────┼─────┼────┼───┼────┼──┼──┤ | 1|深圳市海王集团|连带责任保|18000.00| 44 %| |实施| | | |股份有限公司 | 证 | | | | | | ├─┼───────┼─────┼────┼───┼────┼──┼──┤ | 2|深圳市康达尔( |连带责任保| 900.00| 2.2%| |实施| | | |集团)股份有限 | 证 | | | | | | | |公司 | | | | | | | ├─┼───────┼─────┼────┼───┼────┼──┼──┤ | 3|南通科技投资集|连带责任保| 2000.00| 4.9%| |实施| | | |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 | | | | | |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8-04-1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7078.23| ├────┼─────┴──────┴──┴───────┴─────┤ | 说 明 | 青岛奥力电器有限公司诉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 |与本公司及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纠纷一案。 | | | 中桥百合与飞马通讯发生业务联系,但在业务过程中中桥百合| | |未按时向飞马通讯履行付款义务。2004年5月25日,由中桥百合、 | | |本公司及科健信息向飞马通讯出具《承诺书》,承诺于2004年5月3| | |1日前飞马通讯还款70,782,307.66 元,如到期未还清欠款,中桥 | | |百合、本公司、科健信息以及其子公司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债务到| | |期后,中桥百合未向其支付欠款。 | | | 2004年11月2日,飞马通讯与青岛奥力电器有限公司签订《债 | | |权转让协议》,约定飞马通讯将其债权部分的本金人民币4,500 万| | |元,连同附带的利息、滞纳金一并转让给青岛奥力电器有限公司。| | |飞马通讯亦已向中桥百合、本公司及科健信息发出了债权转让通知| | |。青岛奥力电器有限公司为追索欠款,诉至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 | |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1月10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 | |定冻结中桥百合、科健信息及本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4,500 万元或| | |查封、扣押其相应数额的财产,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在查封、扣押| | |期间不得转移、转让、变卖、抵押。2005年4月10日,青岛市中级 | | |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中桥百合、科健信息、本公司于| |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欠款及滞纳金。2005年6月,本公司部 | | |分存货被强制执行,用于抵偿债务本金260万元。 | | |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来函,因被执行人中桥| | |百合已全部履行完毕偿债义务,本公司无需为中桥百合与青岛奥力| | |电器有限公司之间因买卖合同产生的相关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本案的结案通知书。 | | | 对公司2007 年度利润的影响:由于本公司已无需承担相关的 | | |担保责任,公司将转回已对其计提的预计负债59,867,464元,相应| | |增加本公司2007 年利润59,867,464 元。 |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5-01-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公司于2005年1月17日收到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 | | |司股权被司 | | |法冻结的函。2004年8月1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农行福田支 | | |行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查封冻结了智雄电子所持被质押的公司的| | |3100万股法人股,该诉讼是由于智雄电子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银行授| | |信逾期未还而致。 | └────┴─────────────────────────────┘ 【股权冻结】 ┌────┬─────┬──────┬──┬───────┬─────┐ |公告日期|2005-01-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公司于2005年1月17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科健集团有限 | | |公司因股份 | | |被司法冻结的回函。债权银行就科健集团贷款到期未如期还款事宜| | |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深中院分别于2004| | |年12月30日和2004年11月19日对科健集团所持公司的1100万股法人| | |股及1500万股法人股实施了司法再冻结。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4-08-0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100万股法人股,占公司总 | | |股本的26.75%,为公司第二大股东。2004年8月3日,智雄电子将其| | |所持有的公司3100万股法人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质押| | |期限自2004年8月3日至双方申请终止为止。上述股权质押已办理了| | |质押登记手续。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4-07-3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2004年7月27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将其 | | |所持公司的1500万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4%)质押给招商|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并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 | |限自2004年7月27日至科健集团与债权银行双方申请终止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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