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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大事☆ ◇港澳资讯000033 更新日期:2008-10-25◇ 灵通V4.0 【2008-10-25】 公布2008年三季报, 新都酒店公布2008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098元,稀释每股收益0.0098元,每股收益(扣除)-0.0408元,每股净资产0.933元,净资产收益率1.0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3453676.4元,营业收入50849296.4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237140.0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07492449.5元。
【2008-08-30】 公布2008年半年报及预计公司2008年1-3季度业绩为盈利540万元左右, 新都酒店公布2008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114元,稀释每股收益-0.0114元,每股收益(扣除)-0.0245元,每股净资产0.91元,净资产收益率-1.2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8074285.63元,营业收入34259741.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748319.6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00506989.8元。 2008年第3季度业绩预盈公告 预计公司2008年1-3季度业绩为盈利540万元左右 业绩变动原因:公司关于北京利生项目的诉讼案件原被告双方已经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了庭外和解,目前该项资产帐面价值为7,628,356.31元的,和解数额大于帐面价值将增加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于目前公司已经实际收到人民币2000 万元,导致营业外收入增加12,371,643.69元。
【2008-07-19】 刊登关于公司治理情况的总结报告, 新都酒店关于公司治理情况的总结报告 (一)经过自查,公司在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主要有: 1、公司内控制度需要完善。①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尚未制定。②公司部分实际财务运作方式与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一定冲突的地方。 2、公司法人治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①公司未制定《信息披露工作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新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应当予以修订;②公司尚未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③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需要进行更新。④公司董事会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不能保证董事充分讨论的权利和监事的知情权,需要进行整改和完善。⑤公司董事会没有下设投资与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成员在分工上还欠缺细化。 (二)、深圳市证监局在公司治理活动检查中发现问题给予的整改建议: 1、公司“三会”会议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如:会议记录与会人员未签名认可,以及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未明确受托事项等;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未经董事会审议; 3、有关制度的部分条款不够规范;
【2008-07-15】 刊登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新都酒店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新都酒店起诉公司原副董事长黄振汉先生及黄振汉关联方北京利业行有限公司、北京置业行有限公司、深圳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简称"被告方")要求共计赔偿公司投资损失73,283,563.06元一案,该案件于2006年3月20日法庭审理后,至今没有一审审理结果。 经过法院的调解和协调,公司与各被告、以及第三方京泰实业有限公司在庭外达成和解,确定以人民币3500万元总额转让公司享有的北京王府井大街201号利生大厦项目6-9层60%的投资权益。截止目前公司已实际收到部分转让款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其余1500万元将在法院的监督下在本年度内由被告或第三方分批支付。
【2008-06-05】 刊登44,950,201股有限售条件股份6月6日上市流通公告, 新都酒店44,950,201股有限售条件股份6月6日上市流通公告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4,950,201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08年6月6日。
【2008-05-30】 刊登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 新都酒店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 新都酒店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29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一)《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六)《建立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七)《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的议案》; (八)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2008-05-29】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新都酒店召开股东大会。
【2008-05-14】 刊登董事会同意付明清辞去公司财务总监公告, 新都酒店董事会同意付明清辞去公司财务总监公告 新都酒店于2008年5月7日至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2008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付明清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并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诚挚的谢意;董事会委托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为公司推荐适宜的财务总监人选。
【2008-04-29】 公布2008年一季报及2008年半年度业绩预亏500万元左右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新都酒店公布2008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036元,稀释每股收益-0.0036元,每股收益(扣除)-0.0168元,每股净资产0.92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0.917元,净资产收益率-0.39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535115.83元,营业收入16796815.4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88798.8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03066510.68元。 2008年半年度业绩预亏500万元左右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公司2008年半年度业绩为亏损500万元左右。 相关说明:因深圳酒店以及经济型酒店大量涌现,对酒店的客源形成一定的冲击,整个酒店行业业绩下滑。
【2008-04-22】 公布2007年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新都酒店公布2007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057元,稀释每股收益0.0057元,每股收益(扣除)-0.0211元,每股净资产0.924元,净资产收益率0.6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967241.75元,营业收入70394417.3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891382.1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04255309.49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08年4月18日召开董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07年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进行分配也转增股本。 5、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对期间费用核算内容进行重新分类》的议案; 7、审议并通过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进行审计的议案,决定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建立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业委员会的议案,决定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决定于2008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
【2008-04-10】 刊登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新都酒店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新都酒店现就以下重大诉讼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一、PLENTY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普兰提公司)起诉公司返还投资款538.5万元,并支付利息237.2574万元一案终审判决情况。 普兰提公司称其于1993年与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香港永利达企业有限公司签定了合作兴建深圳太阳岛大厦的协议书,向万山公司提供资金3500万元,而万山公司向其支付3000万元作为投资利润分成,且投资本金也在两年内收回;1994年,普兰提公司与本公司签定协议书,约定向万山公司的投资款中一半为本公司投入,则权益的一半也为本公司享有。普兰提公司认为本公司在收到万山公司还款后,私自截留大部分,未按50%比例支付给其。本公司认为;普兰提公司的商业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是涉外企业,其必须提交具体文件显示该诉讼为普兰提公司的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该起诉程序上已超过了诉讼时效;并且私自截留收益的陈述不能成立,因为按照合同,公司还未完全收回按双方协议书所约定的承诺金额,因此不存在欠普兰提公司款项的问题。根据2006年6月16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2005)深中法民四初字第184号民事裁决书,对上述案件一审判决如下:由于原告普兰提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不能证明原告的董事会就诉讼和委托事项达成了有效的决议,不能证明普兰提公司诉讼主体资格适格,因此对普兰提公司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普兰提因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经高级人民法院审理,(2006)粤高法立民终字第40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二、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诉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的结案情况。 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与本公司于2003年至2004年间陆续签定合同总价款为1568万元的酒店装修合同,截止2005年5月底,该装修工程已基本完工,本公司累计已支付工程款817万元。鉴于本公司与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实际工作量和预算工作量之间存在较大分歧,同时本公司认为该工程质量存在诸多问题,本公司暂停对工程款进行支付。 2006年5月22日,该案件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深中法民五初字第121号民事裁决书一审判决,判决如下:要求本公司向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工程款7,877,439.21元及相应的利息;判令公司向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违约金1,468,704元;并驳回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决书(2006)粤高法民一终字第237号判决认为:鉴于本公司自行委托的鉴定机构未经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原审没有采信本公司单方面作出的造价鉴定,而委托广东财安司法鉴定所进行审计鉴定,程序合法;而本公司在原审中没有就工程质量问题提出反诉,故原审不予鉴定工程质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予以维持。因此判定本公司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执行申请,执行过程中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深圳查封、冻结、拍卖了本公司所有的位于北京朝阳区十里堡甲3号北京城市广场共14套房产,共得款项4610万元。其中本公司应偿还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本金和利息合计为1180元;其余款项扣除评估和执行费后的4,456,100元划付至濠江区人民法院。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三、濠江区人民法院所涉及的案件情况。 2003年9月至2004年初,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陆续签定《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分别为公司的酒店大堂、行政套房、总统套房等进行装修。公司累计支付工程款10,050,000元;由于该装修工程进行过程中,本公司与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实际工作量和预算工作量之间存在较大分歧;同时公司认为工程质量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暂停对工程款进行支付,致使该装修工程一度停工。2005年,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因上述建筑工程施工纠纷一案经深圳仲裁委员会受理: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要求裁决本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违约金等共计12,563,717.30元。根据(2007)深仲裁第13号裁决书裁决如下:要求本公司支付工程款5,936,051.31元和相应利息,以及其他仲裁材料费、律师代理费等累计259,470元。 目前该案件仍在濠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 上述诉讼可能对公司利润或资产的影响 普兰提公司诉讼本公司一案由于普兰提公司的败诉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损益产生影响。 因公司于2006年度因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与公司的工程款纠纷终审判决进入执行阶段,冻结了公司北京城市广场的14套房产,2006年年底本公司根据北京京都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的该房产在2006年12月31日的拍卖保留价12,057,000.00元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了其他长期资产减值准备6,153,122.87元。因此北京城市广场的实际拍卖将导致部分原来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转回,这将增加本公司2008年度的损益;但公司因拖欠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工程款支付而产生的利息支出最终导致公司实际支付的款项超过原帐面的应付款,这将减少2008年度的损益。 目前,本公司与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濠江区人民法院执行阶段。根据(2007)深仲裁第13号裁决书裁决如下:要求公司支付工程款5,936,051.31元和相应利息,以及其他仲裁材料费、律师代理费等累计259,470元。该案件如在2008年度内执行完毕,公司实际支付额和帐面应付款之间的差额将对公司2008年度的损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2008-03-20】 刊登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新都酒店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关于新都酒店起诉公司原副董事长黄振汉先生及黄振汉关联企业北京利业行有限公司、北京置业行有限公司、深圳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要求共计赔偿公司投资损失73,283,563.06元一案,公司于2007年9月20日与(香港)京泰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投资权益转让协议书》,约定京泰实业有限公司向公司共计支付4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公司在利生大厦6-9层的权益。 截止目前,京泰实业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预付款项后因多方原因未再继续支付合同约定的后续款项。 公司日前收到公司法律顾问提交的《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款损失案件进展情况的律师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止目前公司未能就该案件与被告方达成有效的和解,该案件的后续发展仍将依赖法院的最终裁决或者双方的有效和解,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京泰实业有限公司预付的1000万元如何处理取决于京泰实业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后续谈判和执行情况,双方后续能否有效执行《投资权益转让协议书》的条款仍具有不确定性。 2007 年度,因未能就该案件与被告方达成有效的和解故对公司2007 年度业绩没有任何影响。
【2008-01-16】 刊登2007年度业绩预盈180万元左右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新都酒店2007年度业绩预盈180万元左右公告 新都酒店预计2007年度盈利180万元左右。 原因为:公司起诉黄振汉、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珠海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损害公司权益纠纷一案的终审判决,双方在执行阶段和解。由于公司该笔投资年限较远,已经在以往年度对其进行了坏帐计提,因此上述诉讼的最终和解增加公司本年度的非经常项目损益1146万元。
【2008-01-12】 刊登收到公司主要股东买卖公司股票所得公告, 新都酒店收到公司主要股东买卖公司股票所得 新都酒店主要股东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于2007年4月19日因操作失误以7.0元/股买入公司股票20000股,并于2007年4月20日以7.6元卖出;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此次操作产生的收益全额为12000元应归公司所有,截止2008年1月8日,该公司已将本次操作收益12000元汇入公司指定的帐户。
【2007-12-06】 刊登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新都酒店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关于新都酒店起诉黄振汉、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珠海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为珠海市物资总公司)损害公司权益纠纷一案,2007年3月21日,该案件经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并判决如下:维持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黄振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公司人民币12,311,392.00元及相应利息。 2007年8月8日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公司的申请,法院查封了由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实际享有现在在浩腾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珠海市南湾南路6004号第2栋(物资大厦)的房产。因该执行牵涉到案外人浩腾发展有限公司的资产,执行时间较长、过程复杂,公司与被执行方协商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终结本案,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向公司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合计1146万元。 因公司尚欠深圳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让公司股东(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的应付股利472万元及相应利息,鉴于深圳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黄振汉先生有关联关系,峰景台公司要求其应得的股利将从公司应得的珠海官司的和解款人民币1146万元中扣除;此后,深圳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将不再就应付股利一事向公司追索。根据双方认可,公司应收款项总数为1005万元。截止至2007年12月3日,公司已收到该款。 目前,公司已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已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珠海市南湾南路6004号第2栋(物资大厦)的房产的冻结,该案终结执行。 由于上述投资年限较远,公司已经在以往年度对其进行了坏帐计提,因此上述诉讼的最终和解执行将增加公司本年度的非经常项目损益1146万元。
【2007-12-05】 刊登监事会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新都酒店监事会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新都酒店2007年第四次监事会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2、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该议案需要通过股东大会的审议。
【2007-10-31】 刊登董事会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并决定了三位高管人员的薪酬公告, 新都酒店董事会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并决定了三位高管人员的薪酬公告 新都酒店2007年第九次董事会通过如下事项: 1、《投资管理制度》; 2、《财务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修改; 3、《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4、决定了公司三位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其中:李聚全先生总经理年薪为:43.2万元 付明清先生财务总监年薪为:33.6万元 张静女士董事会秘书年薪为:19.8万元; 并享受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的与其职务相当的福利待遇。
【2007-10-20】 公布2007年三季报, 新都酒店公布2007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195元,稀释每股收益-0.0195元,每股收益(扣除)-0.0191元,每股净资产0.934元,净资产收益率-2.0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299156.24元,营业收入51749119.6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413470.5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07656418.05元。
【2007-09-19】 刊登第一大股东股权发生变更公告, 新都酒店第一大股东股权发生变更公告 2007年4月25日,新都酒店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和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培森投资公司、自然人刘芳、朱达山与南银汇通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就瀚明公司向南银公司借款一事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书》、《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书》。 这一系列协议约定:瀚明公司向南银公司借款6500万元人民币,用于清偿瀚明公司所欠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的债务,并解除瀚明公司所持有的公司6615万股限售股份质押给中航技的合同;作为保护债权人-南银公司权益的条件,和旺公司、培森公司、刘芳、朱达山分别将其持有的瀚明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给南银公司,(其中:和旺公司占瀚明公司50%股份、培森公司占16.67%的股份、自然人刘芳持有17.33%的股份、自然人朱达山持有16%的股份)。借款期限一年,到期不能归还本金的,支付利息后合同顺延一年。 根据《协议书》约定,深圳市瀚明公司的原股东,即和旺公司、培森公司、刘芳、朱达山在两年内有权按协议对其所转让的瀚明公司的股份进行回购,回购条件为支付借款本金和相应利息;在满足南银公司在《协议书》所约定的全部权益后,南银公司须同意深圳市瀚明公司的原股东对瀚明公司的回购。 截止2007年9月6日,瀚明公司已经完成其股东变动的工商变更手续。
【2007-08-11】 公布2007年半年报及预计2007年1-9月的业绩为亏损680万元左右, 新都酒店公布2007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13元,稀释每股收益-0.013元,每股收益(扣除)-0.013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13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013元,每股净资产0.94元,净资产收益率-1.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267878.89元,营业收入33558621.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322882.5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09747006.06元。 2007年年初至下一报告期业绩预亏公告 预计公司2007年自年初至三季度业绩为亏损680万元左右。 相关说明 因深圳酒店以及经济型酒店大量涌现,对酒店的客源形成一定的冲击,整个酒店行业业绩下滑;同时公司的财务费用较往年有所增加。
【2007-07-12】 刊登董事会推举李聚全担任董事长并兼任总经理公告, 新都酒店董事会推举李聚全担任董事长并兼任总经理公告 新都酒店于2007年7月3日至8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了公司2007年第七次董事会会议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1、推举李聚全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兼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2、推举闻心达先生、王晓燕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3、续聘付明清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任期三年; 4、续聘张静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任期三年。
【2007-07-05】 刊登“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公告, 新都酒店“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公告 本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存在问题进行自查。
【2007-06-30】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通过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等议案公告, 新都酒店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都酒店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6月29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1、《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3、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4、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5、《信息披露制度》; 6、《独立董事制度》; 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8、续聘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进行审计。
【2007-06-29】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新都酒店召开股东大会。
【2007-06-13】 刊登修改公司章程公告, 新都酒店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于2007年6月12日召开了公司2007年第6次董事会,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聚全、王晓燕、闻心达、林天富、晏为、王健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名潘林武、张晓明、季德钧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章程》部分章节修改的议案;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进行审计的议案,审计费用与2006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定于6月29日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等事项。
【2007-05-30】 刊登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都酒店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都酒店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29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通过《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关于公司开通治理专项活动互动平台公告 新都酒店(000033)为了切实做好加强公司治理专项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要求,公司决定设立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互动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本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具体方式公布如下: 1、专线电话:0755-82320888转75430755-82320888转7382 传真:0755-82344699 邮箱:cphoffice@szcphotel.com 联系人:张静、陈海萍 2、网络平台: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开设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专门网页。
【2007-05-29】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新都酒店召开股东大会。
【2007-05-26】 刊登股东减持公司股份3,504,961股公告, 新都酒店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公告 截至2007年5月24日收盘,新都酒店股东铁岭市嘉鑫有色金属制品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原限售流通股股份3,504,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减持后尚持有公司9,662,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
【2007-05-15】 刊登股东减持公司股份3,327,415股公告, 新都酒店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截至2007年5月10日收盘,新都酒店股东青岛美克森贸易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原限售流通股股份3,327,4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减持后尚持有公司9,106,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
【2007-05-10】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新都酒店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新都酒店股票4月26、27、30日连续三天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积超过20%,依据有关规定,属于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和了解,并说明如下: (一)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和公司第二大股东(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进行征询,两公司均书面回函确认,近期未与任何其他公司就转让公司股份进行过实质性接触,也未签署过任何相关文件;上市公司近期没有定向增发的意向,公司主要股东也没有提出定向增发的事宜。 (二)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征询,该公司书面回函确认近期未存在与其他公司就重组公司事项进行洽谈的情况,也没有签署任何相关文件;近期也没有向公司资产注入的计划。 (三)公司预计2007年半年度业绩仍然为亏损;截止本公告刊登之日止,公司财务状况未得到实质性改善,经营困境未能得到有效扭转。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信息。
【2007-05-09】 刊登股票5月8日起停牌公告,继续停牌 新都酒店股票5月8日起停牌公告 新都酒店股票4月26、27、30日连续三天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积超过20%,依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属于异常波动。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07年4月28日披露。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07年5月8日9:30起停牌,直至刊登股价异常波动公告后恢复交易。
【2007-05-08】 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今起停牌 新都酒店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007-04-28】 公布2007年一季报及07年中期业绩预亏公告, 新都酒店公布2007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056元,每股收益(扣除)-0.0056元,每股净资产0.948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0.945元,净资产收益率-0.59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859763.14元,主营业务收入16427420.37元,净利润-1858133.14元,股东权益312211755.5元。 2007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预计公司2007年半年度业绩为亏损300万元左右,具体数据将在2007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相关说明:因深圳酒店以及经济型酒店大量涌现,对酒店的客源形成一定的冲击,整个酒店行业业绩下滑。
【2007-04-27】 刊登第四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3,370,106股公告, 新都酒店第四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3,370,106股公告 截至2007年4月25日收盘,新都酒店第四大股东铁岭市嘉鑫有色金属制品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原限售流通股股份3,370,1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减持后尚持有公司13,167,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
【2007-04-21】 刊登股东买卖2万股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告, 新都酒店第二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过程中买卖2万股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告 截至2007年4月19日收盘,新都酒店第二大股东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原限售流通股份10,856,0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其后,该公司进一步减持公司股份4,270,760股,减持比例1.29%,同时买进公司股票2万股,截止2007年4月20日,收盘时尚持有公司17,968,1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5%。 根据有关规定,该公司买卖2万股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2007-04-20】 公布2006年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新都酒店公布2006年年报:每股收益-0.42元,每股收益(扣除)-0.19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42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21元,每股净资产0.915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0.912元,净资产收益率-46.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3911065.47元,主营业务收入76419872.35元,净利润-138879855.62元,股东权益301247693.93元。 董、监事会决议 1、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06年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利润分配预案为:2006年不进行分配,不转增股本。 5、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一致决定于2007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截至2007年4月19日收盘,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原限售流通股股份10,856,0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减持后尚持有本公司22,218,9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75%;本公司第五大股东青岛美克森贸易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原限售流通股股份4,104,0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5%,减持后尚持有本公司12,433,4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7%。
【2007-04-18】 刊登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新都酒店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关于公司起诉黄振汉、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珠海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为珠海市物资总公司)损害公司权益纠纷一案,2007年3月21日,该案件经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并判决如下:维持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黄振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本公司人民币12,311,392.00元及相应利息。 截止到目前,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由于上述投资年限较远,公司已经在以往年度对其进行了坏帐计提,因此上述诉讼的最终胜诉将可能增加公司的损益或资产;但该诉讼所涉及的事项年限较远,公司能否有效执行到被告方的资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007-04-17】 刊登49,410,304股限售股份4月18日可上市流通公告, 新都酒店49,410,304股限售股份4月18日可上市流通公告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9,410,304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07年4月18日。
【2007-04-10】 刊登预计07年第一季度亏损180万元左右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新都酒店200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亏公告 新都酒店预计2007年第一季度业绩亏损180万元左右。 因深圳酒店以及经济型酒店大量涌现,对酒店的客源形成一定的冲击,整个酒店行业业绩下滑。
【2007-04-06】 刊登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新都酒店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关于深圳文业装饰设计工程公司与新都酒店的工程款纠纷一案,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如下:要求公司支付工程款5,936,051.31元和相应利息,以及其他仲裁材料费、律师代理费等累计259,470元。 目前,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已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在兴业银行的帐户已经被冻结,冻结期限自2007年3月9日至2007年9月8日。 公司与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纠纷案件属于公司合同纠纷,公司在以往年度对公司按合同额应支付的工程款以应付款项进行了帐务处理。案件审理结果不会对公司损益经营产生大的影响,但该案件所涉及的仲裁和审理费用将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后续款项的支付会给公司现金流带来压力。
【2007-04-02】 刊登预计2006年度将亏损1.38-1.4亿元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新都酒店2006年度将亏损1.38-1.4亿元公告 2006年度公司更换了为公司业务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帐务审理中,其认为公司多项诉讼因未能结案可能给公司资产带来损失,部分历史问题由于时间久远未能得到有效处理,也存在资产损失的可能性。公司已于2007年1月24日在《证券时报》对公司本年度业绩预计亏损进行了公告。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进行审慎评估和处理,下列事项将对公司2006年度损益带来影响: 1、公司北京利生项目由于所有权缺失,公司无法行使租赁权,长期以来不能给公司带来收益,2005年度已进入诉讼审理阶段;为公司2005年度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更对该事项提出了保留意见。2006年度该诉讼没有审理结案,考虑到该项目年代久远,诉讼也存在不确定性,董事会决定对北京利生项目计提90%的坏帐准备计58,681,611.58元。 2、公司存放在广东证券的9,384,535.24元用于国债买卖的客户保证金,自2004年3月以来被广州市公安局冻结至今;因广东证券对公司进行诉讼2005年度计提预计负债2,006.315.00元,目前广东证券已经清算,公司的剩余部分资金损失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对剩余的7,378,220.24元全部计提预计负债。 3、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诉公司偿还装修工程款已经广东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公司应支付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装修工程款787.74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违约金146.87万元。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向法院申请对本公司资产进行保全,查封了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甲3号共14套房产(北京城市广场)。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房产帐面净值为18,210,122.87元,根据北京京都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报告,该房产评估值为12,057,000.00元,董事会决定对评估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作为减值准备计提共6,153,122.87元。 4、2006年度公司经过自查发现公司于1996年度对1996年及此前年度的装修费用全部按照固定资产记帐;而该部分装修费用所涉及的装修项目经过公司2006年度的装修改造已经全部拆除废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该部分装修费用的摊余价值53,799,417.07元全额进行转销处理。 5、鉴于公司已将酒店第四层整体出租给深圳市津龙腾实业有限公司,酒店原四楼多功能厅、日本餐厅、四楼后勤区域及12楼绿茵阁等已丧失原有功能;另外,公司停车场也进行了更新改造,原有设备已经废弃,对上述部分费用帐面净值共计5,771,225.08元也一次性转销处理。 为公司2006年度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经过审慎估计和核算,上述事项累计减少公司2006年度净利润131,783,596.84元,预计公司2006年度亏损会在1.38亿到1.4亿之间。
【2007-03-03】 刊登股份变动公告, 新都酒店股份变动公告 新都酒店于2007年2月8日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称公司股东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因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对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3307.5万股股份进行了公开拍卖,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和铁岭市嘉鑫有色金属制品厂联合竞拍,并分别获得上述股权中的1653.75万股。 2007年2月16日,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和铁岭市嘉鑫有色金属制品厂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上述股份完成了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后,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653.75万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总股份的5.02%,为公司第五大股东;铁岭市嘉鑫有色金属制品厂持有公司1653.75万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总股份的5.02%,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2007-02-14】 刊登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 新都酒店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 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因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权利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新都酒店限售流通股3307.5万股股权依法冻结,并于2007年1月22日进行了公开拍卖。铁岭市嘉鑫有色金属制品厂和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联合竞拍,并以8500万元的价格竞得新都酒店之股权,成交价格2.57元/股;铁岭市嘉鑫有色金属制品厂拍得1653.75万股,占新都酒店总股本的5.02%;另外1653.75万股归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所有,占新都酒店总股本的5.02%。
【2007-02-13】 刊登股份变动情况的提示公告, 新都酒店股份变动情况的提示公告 新都酒店于2007年2月8日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称公司股东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因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权利人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3307.5万股股权依法冻结,并于2007年1月22日进行了公开拍卖。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和铁岭市嘉鑫有色金属制品厂联合竞拍,并以8500万元的价格竞得上述股权,成交价格2.57元/股。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解除对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3307.5万股股权的查封;上述股权中1653.75万股归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所有,另外1653.75万股归铁岭市嘉鑫有色金属制品厂所有。
【2007-01-31】 刊登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都酒店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都酒店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月30日召开,通过《公司拟改聘为公司2006年度业务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7-01-30】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新都酒店召开股东大会。
【2007-01-24】 刊登预计2006年度净利润将为负值的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新都酒店业绩预亏公告 关于与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工程款纠纷案件经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决公司应支付工程款以及相应的利息和违约金。公司已在以往年度对公司按合同额应支付的工程款以应付款项进行了帐务处理,但该案涉及的利息和违约金将直接进入2006年度损益,会对公司2006年度损益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公司其他诉讼暂时没有审理结案也加大了公司资产损失的风险。预计公司2006年度净利润将为负值。
【2007-01-09】 刊登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新都酒店董事会决议公告 决定不再续聘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进行审计,并聘请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进行审计。 定于2007年1月30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6-12-30】 刊登股份过户完成公告, 新都酒店股份过户完成公告 新都酒店于2006年11月29日接到山东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称公司第二大股东(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4020万股已于2006年9月8日裁定拍卖;受买人分别为:洋浦新宇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美华恒润科贸有限公司、安徽安粮兴业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屠北平。 2006年12月27日,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后,洋浦新宇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为公司第五大股东;北京美华恒润科贸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为公司第八大股东;安徽安粮兴业有限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公司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为公司第九大股东;自然人屠北平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为公司第七大股东。 过户完成后,公司原第二大股东(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仍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49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为公司第六大股东。
【2006-12-08】 刊登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新都酒店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关于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诉新都酒店拖欠工程款纠纷案,2006年5月22日,法院一审判决:要求本公司向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工程款7,877,439.21元及相应的利息;判令公司向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违约金1,468,704元;并驳回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7月7日正式受理公司的上诉请求。 该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定公司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公司与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工程款纠纷案件属于公司合同纠纷,公司已在以往年度对公司按合同额应支付的工程款以应付款项进行了帐务处理。但由于该判决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利息和违约金,这部分财务费用将会对公司损益产生一定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2006-12-01】 刊登股份变动进展情况的提示公告, 新都酒店股份变动进展情况的提示公告 新都酒店于2006年11月29日接到山东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称公司第二大股东(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因与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山东九九有限公司的贷款纠纷,山东高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9月8日裁定拍卖其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40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006年10月24日依法拍卖,成交价格1.657元/股,成交总价款6660万元整。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5512.5万股解除查封;并将其中的4020万股分别过户给受买人洋浦新宇峰投资有限公司1600万股,北京美华恒润科贸有限公司800万股、安徽安粮兴业有限公司500万股及自然人屠北平1120万股。
【2006-11-16】 刊登股份变动进展情况公告, 新都酒店股份变动进展情况公告 新都酒店第二大股东(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512.5万股于2003年6月5日质押给中国交通银行山东济宁分行用于贷款。 因与中国交通银行山东济宁分行的贷款纠纷,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自2004年4月5日被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冻结。2006年10月24日该部分股份中的4020万股在山东济南进行了公开拍卖。据了解:洋浦新宇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美华恒润科贸有限公司、安徽安粮兴业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屠北平通过拍卖,分别竞得公司股份1600万股、800万股、500万股和1120万股;但拍卖结果需要取得山东高级人民法院的确认。 公司就此情况向山东高级人民法院求证,高级人民法院称其会按照法律程序对拍卖及执行情况做出裁定。截止目前,山东高级人民法院还未做出裁定。
【2006-10-31】 公布2006年三季报, 新都酒店公布2006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0043元,每股收益(扣除)0.0032元,每股净资产1.35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33元,净资产收益率0.3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053847.81元,主营业务收入57106548.93元,净利润1403268.74元,股东权益443499674.15元。
【2006-08-05】 刊登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G新都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关于G新都起诉黄振汉、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珠海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为珠海市物资总公司)损害公司权益纠纷一案,2006年7月27日,该案件经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珠中法民四初字第70号民事裁决书一审判决,判决如下:判令被告黄振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公司人民币12,311,392.00元;被告中汇置业有限公司对被告黄振汉应负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驳回原告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2006-07-21】 公布2006年半年报, G新都公布2006年半年报:每股收益0.003元,每股收益(扣除)0.003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04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004元,每股净资产1.345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334元,净资产收益率0.2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149925.81元,主营业务收入39181692.78元,净利润1152249.37元,股东权益443248654.78元。
【2006-07-18】 刊登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G新都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一、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诉本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的一审判决和二审受理情况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6月20受理了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诉本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与本公司于2003年至2004年间陆续签定合同总价款为1568 万元的酒店装修合同,截止2005年5月底,该装修工程已基本完工,本公司累计已支付工程款817 万元。鉴于本公司与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实际工作量和预算工作量之间存在较大分歧,同时本公司认为该工程质量存在诸多问题,而在以上问题双方未能达成妥善处理意见之前,本公司暂停对工程款进行支付。(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05年7月19日在《证券时报》进行披露) 2006年5月22日,该案件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深中法民五初字第121 号民事裁决书一审判决,判决如下:要求本公司向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工程款7,877,439.21元及相应的利息;判令公司向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违约金1,468,704元;并驳回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认为本公司与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实际工作量和预算工作量之间存在较大分歧,同时该工程质量存在诸多问题,而该判决中对工程因质量问题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却没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粤高法民一终字第237号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06年7月7日正式受理本公司的上诉请求。 该诉讼涉及事项属公司业务的合同纠纷,将不会对公司正常损益产生影响,公司将积极应对,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PLENTY INTERNATIONAL LIMITED (以下简称普兰提公司)起诉本公司返还投资款538.5 万元,并支付利息237.2574万元一案公司已在2005年7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普兰提公司称其于1993 年与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香港永利达企业有限公司签定了合作兴建深圳太阳岛大厦的协议书,向万山公司提供资金3500 万元,而万山公司向其支付3000 万元作为投资利润分成,且投资本金也在两年内收回;1994年,普兰提公司与本公司签定协议书,约定向万山公司的投资款中一半为本公司投入,则权益的一半也为本公司享有。普兰提公司认为本公司在收到万山公司还款后,私自截留大部分,未按50%比例支付给其。本公司认为;普兰提公司的商业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是涉外企业,其必须提交具体文件显示该诉讼为普兰提公司的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该起诉程序上已超过了诉讼时效;并且私自截留收益的陈述不能成立,因为按照合同,公司还未完全收回按双方协议书所约定的承诺金额,因此不存在欠普兰提公司款项的问题。 根据2006年6月16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 2005)深中法民四初字第184号民事裁决书,对上述案件一审判决如下:由于原告普兰提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不能证明原告的董事会就诉讼和委托事项达成了有效的决议,不能证明普兰提公司诉讼主体资格适格,因此对普兰提公司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2006-06-28】 刊登选举职工监事公告, G新都选举职工监事暨2006年度第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G新都2006年第二次监事会于2006年6月27日召开。本届监事会成员中两名股东监事李超先生和许建刚先生已经2006年5月30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生效。本次监事会决定选举李超先生为新一届监事会监事长。 公司200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06年5月23日召开。原职工监事胡毛毛先生三年任期已满,会议推举周丽女士为新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2006-05-31】 刊登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G新都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G新都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30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通过《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通过《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六)通过《章程修改的议案》; (七)选举李超、许建刚为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监事。
【2006-05-30】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G新都召开股东大会。
【2006-04-29】 公布2005年年报及公布2006年一季报, G新都公布2005年年报:每股收益0.0103元,每股收益(扣除)0.0177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103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0177元,每股净资产1.537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524元,净资产收益率0.670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72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085754.05元,主营业务收入79885371.68元,净利润2964273.49元,股东权益442096405.41元。 公布2006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024元,每股收益(扣除)0.0024元,每股净资产1.344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332元,净资产收益率0.17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78493.44元,主营业务收入19688860.42元,净利润776617元,股东权益442873022.41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1、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将用于公司的后续发展,不进行分配。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7、通过了关于推举李超先生、许建刚先生为公司新一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8、决定于2006年5月30日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
【2006-04-25】 刊登2005年度、2006年第一季度业绩快报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G新都2005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一、业绩快报的刊登原因 因公司2005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未能达到披露要求,故年报不能在预约时间公告,为公平披露信息,特发此业绩快报。 二、2005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05年度 2004年度 本年比上年增减(%) 主营业务收入 79,885,371.68 74,454,943.80 7.29 利润总额 3,921,566.62 821,789.46 377.20 净利润 2,964,273.49 608,494.56 387.15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5,085,754.05 525,608.88 867.59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35,000,644.99 20,176,593.88 73.47 总资产 600,507,606.76 615,076,962.46 -2.37 股东权益(不含少 数股东权益) 442,096,405.41 439,132,131.92 0.67 每股收益(加权和摊薄) 0.0103 0.0021 390.48 净资产收益率(调整前) 0.6705 0.1386 53.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为基础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 1.1504 0.1197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 0.122 0.066 84.84 每股净资产 1.537 1.526 0.72 2006年第一季度业绩快报 一、业绩快报的刊登原因 因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的内容和格式未能达到披露要求,故季报不能在预约时间公告,为公平披露信息,特发此业绩快报。 二、2006年度第一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603,086,233.36 600,507,606.76 0.43% 股东权益(不含 少数股东权益) 442,873,022.41 442,096,405.41 0.18% 每股净资产 1.344 1.537 -12.5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332 1.511 -11.85%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7,283,391.72 7,283,391.72 -7.29% 每股收益 0.0024 0.002 60.00% 每股收益 0.0025 - - 净资产收益率 0.18% 0.18% 0.08%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0.18% 0.18% 0.08%
【2006-04-22】 刊登延期披露2005年年度报告, G新都延期披露2005年年度报告 鉴于G 新 都2005年年度报告审计报告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故公司年度报告不能按预约定披露日期(2006年4月22日)披露。公司董事会确定2005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为2006年4月25日。
【2006-04-13】 对价支付股份上市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G新都股票简称变更公告 新都酒店已于2006年4月11日刊登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根据该实施公告,公司股票于2006年4月13日复牌交易,股票简称由"新都酒店"变更为"G新都",股票代码不变,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当日公司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从2006年4月14日开始,公司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纳入指数计算。 股权分置改革后股份结构为:股份总数329,402,05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08,892,33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220,509,720股(含高管持9720股)。
【2006-04-11】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继续停牌 2006年4月13日复牌 新都酒店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1、流通股股东(含高管持股)按每10股转增6.2股的比例转增股份。 2、流通股股东对本次获得的转增股份不需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4月12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的股份到账日:2006年4月13日。 5、2006年4月13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流通股股东获得的转增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4月13日。 7、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4月13日复牌,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股票简称由"新都酒店"变更为" G新都",股票代码"000033"保持不变。至此,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 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为329,402,05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为108,892,33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220,509,720股(含9720股高管股)。
【2006-04-07】 刊登关于股东证券登记证明书遗失作废公告,继续停牌 新都酒店关于股东证券登记证明书遗失作废公告 公司股东深圳贵州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登记书共计两张,号码分别为:10003759、10003758,对应的股数分别为:19,500,000股、12,000,000股。现声明作废。
【2006-03-31】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事项获商务部批准公告,继续停牌 新都酒店股权分置改革事项获商务部批准公告 日前,新都酒店从深圳市贸工局获悉,商务部以《商务部关于同意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增资、股权变更的批复》,批准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有关外资管理事项。
【2006-03-15】 刊登股改事项的提示性公告,继续停牌 新都酒店股改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新都酒店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1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鉴于公司股东(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和(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为外资股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事项需要通过国家商务部的审批。 截止目前,国家商务部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资料还处于审查中;公司将在取得国家商务部的相关批文后及时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工作,并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交易。
【2006-02-09】 刊登重大诉讼公告,继续停牌 新都酒店重大诉讼公告 新都酒店起诉黄振汉、北京利业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置业行有限公司、深圳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损害公司权益纠纷一案已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要求被告黄振汉等赔偿公司北京利生大厦项目投资款本金人民币73,283,563.06元。 由于上述投资年限较远,公司已经在以往年度对其进行了减值准备的计提,因此上述诉讼如能胜诉将增加公司的损益或资产;公司起诉将发生相应的费用,但对公司当期利润影响较小。
【2006-01-24】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告,继续停牌 新都酒店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新都酒店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于2006年1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包括董事会委托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1,48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230,734,8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87,723,488股的80.19%。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7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0,234,80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5.2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6%。 其中,现场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635,5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95%(其中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的股东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524,9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78%);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东1,46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9,599,30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4.28%。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参加投票的股份总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230,734,803 230,353,536 352,767 28,500 99.83% 流通股股东 10,234,803 9,853,536 352,767 28,500 96.27% 非流通股股东220,500,000 220,500,000 0 0 100%
【2006-01-23】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继续停牌 新都酒店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1、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月23日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2006年1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至2006年1月23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上午9:30时至2006年1月23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新都酒店4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至2006年1月23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033;投票简称:新都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 申报价格 《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 1.00元 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上午9:30时至2006年1月23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受交易时段限制,在2006年1月19日9:30至2006年1月23日15:00的任意时间内都可投票。 (2)通过交易系统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股东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点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2006-01-19】 刊登提示性公告,网络投票起止日:01-19至01-23,继续停牌 新都酒店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有关要求,新都酒店现发布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1、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月23日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2006年1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至2006年1月23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上午9:30时至2006年1月23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新都酒店4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至2006年1月23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033;投票简称:新都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 申报价格 《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 1.00元 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上午9:30时至2006年1月23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受交易时段限制,在2006年1月19日9:30至2006年1月23日15:00的任意时间内都可投票。 (2)通过交易系统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股东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点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2006-01-12】 刊登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今起停牌 新都酒店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新都酒店现发布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1、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月23日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2006年1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至2006年1月23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上午9:30时至2006年1月23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11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新都酒店4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提示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再发布一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刊登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 6、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董事会征集投票权公告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新都酒店截止2006年1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1月12日至2006年1月22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2006-01-04】 刊登修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停牌一天 新都酒店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修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新都酒店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5年12月23日刊登公告以来,在公司董事会的协助下,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广泛的沟通。在广泛听取广大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做出如下修改: 方案修改后的对价安排: 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份67,223,488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股份将获得6.2股的转增股份,对价相当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4.15股。在转增股份支付完成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005年度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通过了对2005年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过的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预案进行修改的预案,并决定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预案修改后的内容如下: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67,223,488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6.2股的转增股份。截至2005年10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共计182,588,842.12元,方案实施后资本公积金将减少41,678,563元,股本将增加41,678,563股至329,402,051股。
【2005-12-31】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继续停牌 新都酒店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都酒店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2月30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以资本公积金中弥补截止2005年10月31日的累计亏损的议案》 (二)通过《聘任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二OO五年进行审计的议案》。
【2005-12-30】 召开股东大会,继续停牌 新都酒店召开股东大会。
【2005-12-23】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今起停牌 最晚于2006年1月5日复牌 新都酒店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的议案》 为了推进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经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议,董事会审议后建议: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67,223,488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5.5股的转增股份。截至2005年10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共计182,588,842.12元,方案实施后资本公积金将减少36,972,918元,股本将增加36,972,918股至324,696,406股。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目的,故如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则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将不会付诸实施。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征集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委托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 一、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份67,223,488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股份将获得5.5股的转增股份,对价相当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3.74股。在转增股份支付完成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保证如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将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翰明投资有限公司做出特别承诺,所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三、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5年12月23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1月5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月23日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2006年1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至2006年1月23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上午9:30时至2006年1月23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11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新都酒店4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提示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提示公告刊登时间分别为2006年1月12日、2006年1月19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三、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至2006年1月23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033;投票简称:新都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议案 申报价格《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 1.00元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19日上午9:30时至2006年1月23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受交易时段限制,在2006年1月19日9:30至2006年1月23日15:00的任意时间内都可投票。 (2)通过交易系统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股东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点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四、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新都酒店截止2006年1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1月12日至2006年1月22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本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网上交流会的提示性公告 新都酒店拟举行股权分置改革网上交流会。具体安排如下: 1、路演时间:2005年12月27日(周二) 16:30至18:30; 2、路演网站:全景网中国股权分置改革专网 (http://gqfz.p5w.net) 3、参加路演人员:公司相关高管人员和保荐机构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
【2005-11-30】 刊登以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公告, 新都酒店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都酒店于2005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公司2005年度第十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一致通过了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截止2005年10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38,623,438.28元;资本公积金182,588,842.12元,其中可用于弥补亏损的股本溢价部分为95,964,805.89元。公司拟将其中的38,623,438.28元用于弥补公司截止2005年10月31日的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一致通过聘任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5年度进行审计的议案,期限一年;该议案提交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决定于2005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有关事项。
【2005-10-21】 公布2005年三季报, 新都酒店公布2005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0084元,每股收益(扣除)0.0084元,每股净资产1.53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52元,净资产收益率0.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419275.5元,主营业务收入59051592.25元,净利润2419275.5元,股东权益441551407.42元。
【2005-10-13】 刊登重大仲裁公告, 新都酒店重大仲裁公告 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新都酒店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深圳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要求裁决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违约金等共计12,563,717.30元。 2003年9月至2004年初,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陆续签定《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分别为公司的酒店大堂、行政套房、总统套房等进行装修。截止目前,公司已累计支付工程款10,050,000元,该装修工程至今仍有部分未能完工。 在上述问题双方未能达成妥善处理之前,本公司暂停对工程款进行支付。该诉讼涉及事项属公司业务的合同纠纷,将不会对公司正常损益产生影响,本公司将积极应对该起诉,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截止到目前,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上述仲裁不会影响公司的未来损益或资产;但由于公司参与仲裁活动将发生一定的费用,将影响公司的当期利润,但影响很小。
【2005-09-23】 刊登重大诉讼公告, 新都酒店重大诉讼公告 新都酒店起诉黄振汉、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珠海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为珠海市物资总公司)损害公司权益纠纷一案已经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为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公司港币12,694,239.50元及利息人民币9,101,507.37元。经公司申请,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珠海市湾仔南湾南路6004号第二栋房产。 由于上述投资年限较远,公司已经在以往年度对其进行了坏帐计提,因此上述诉讼如能胜诉将增加公司的损益或资产。 截止到目前,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2005-08-19】 刊登股权解除质押事项公告, 新都酒店股权解除质押事项公告 新都酒店于2005年8月17日接到公司股东(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通知,称其质押给广东省银行香港分行用于贷款的公司股份23,325,000股目前已经解除质押;该部分股份也已办理完毕解除质押手续。目前该公司所持有的新都酒店股份33,075,000股均为柜台冻结状态。
【2005-08-16】 刊登重大诉讼公告, 新都酒店重大诉讼公告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北京泰怡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及第三人广东广控集团广州有限公司、新都酒店等公司的侵权纠纷一案已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公司作为第三人,在广东证券西华路营业部的帐户被冻结,帐户余额9,356,241.97元。广东证券要求第三人在通过本案上述各被告而非法占有的资金数额内承担返还责任;并诉公司自2002年12月24日至2003年6月16日 由北京泰怡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转入的401.263万元为非法占有,应予以归还。 公司自2001年末在广东证券西华路营业部开设帐户,进行自营性国债买卖。该帐户内的资金为公司合法占有;在帐户存续期间的资金往来为公司正常往来。公司将积极应诉,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广东证券西华路营业部帐户9,356,241.97元为公司正常货币存款,上述诉讼如出现风险将对公司货币资金产生影响,并进而影响公司的未来损益。
【2005-08-12】 公布2005年半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新都酒店公布2005年半年报:每股收益0.004元,每股收益(扣除)0.004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04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004元,每股净资产1.53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53元,净资产收益率0.2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203232.19元,主营业务收入38996666.81元,净利润1145265.72元,股东权益440277397.64元。中期利润不分配,无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通过二OO五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鉴于公司副总经理邓峻枫先生擅离职守,对其给予开除处理;并因为其本人在任职期间涉嫌非法侵占公司利益,对公司构成损害,会议审议并一致决议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尽量追回公司损失。
【2005-07-19】 刊登重大诉讼公告, 新都酒店重大诉讼公告 一、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诉新都酒店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已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深中法民五初字第121号受理。 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与本公司于2003年至2004年间陆续签定合同总价款为1568万元的酒店装修合同,截止目前,该装修工程已基本完工,本公司累计已支付工程款817万元。鉴于本公司与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实际工作量和预算工作量之间存在较大分歧,同时本公司认为该工程质量存在诸多问题,而在以上问题双方未能达成妥善处理意见之前,本公司暂停对工程款进行支付。该诉讼涉及事项属公司业务的合同纠纷,将不会对公司正常损益产生影响。 二、PLENTY INTERNATIONAL LIMITED(简称普兰提公司)起诉新都酒店返还投资款538.5万元,并支付利息237.2574万元一案已经深圳中级人民法院(2005)深中法民四初字第184号受理。 普兰提公司股东INTERNATIONAL HOTELIERS LIMITED(以下简称国际旅业有限公司)曾受普兰提公司委托于2002年11月11日起诉本公司要求还款538.5万元及相关利息一案,后经过深圳中级人民法院(2003)深中法民四初字第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国际旅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并经(2003)粤高法民四终字第168号驳回国际旅业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新都酒店现就以上诉讼事项予以公告。
【2005-07-09】 刊登董秘变更公告, 新都酒店董事会决议 新都酒店2005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05年7月4日至7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同意李中钦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聘任张静为公司新的董事会秘书。
【2005-05-24】 刊登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都酒店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都酒店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5月23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通过《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通过《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通过《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通过《200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六)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七)通过《以部分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议案》; (八)通过《章程修改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05-05-23】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新都酒店召开股东大会。
【2005-05-21】 刊登聘请董事长李聚全兼任总经理公告, 新都酒店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都酒店2005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05年5月18日至5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聘请董事长李聚全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
【2005-04-30】 刊登聘任副总经理公告, 新都酒店聘任副总经理公告 新都酒店2005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05年4月25日至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同意聘任邓峻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005-04-28】 公布2005年一季报, 新都酒店公布2005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015元,每股收益(扣除)0.0015元,每股净资产1.528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511元,净资产收益率0.0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25432.86元,主营业务收入19227010.01元,净利润430439.16元,股东权益439562571.08元。
【2005-04-21】 公布2004年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新都酒店公布2004年年报:每股收益0.0021元,每股收益(扣除)0.0018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021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0018元,每股净资产1.526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52元,净资产收益率0.13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25608.88元,主营业务收入74454943.8元,净利润608494.56元,股东权益439132131.92元。 董事会会议决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通过了公司2004年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进行分配。 通过了公司以盈余公积金中非法定公益金部分和资本公积金中股本溢价的一部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方案。公司拟以盈余公积金中非法定公益金32,182,125.41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以资本公积金中股本溢价中的一部分9,907,647.48元弥补以前年度亏。 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同意闻心达总经理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及成立董事会临时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中钦博士兼任公司代总经理,直至公司确定新的总经理人选。 定于2005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
【2005-04-20】 刊登2005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都酒店二OO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都酒店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不再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业务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聘请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业务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5-04-19】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新都酒店召开股东大会。
【2005-04-05】 刊登关于股票被冻结情况的公告, 新都酒店关于股票被冻结情况的公告 一、新都酒店于2005年3月31日接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称:新都酒店第二大股东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票55,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16%)已经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冻结期限自2005年4月5日至2006年4月5日。 根据(2004)鲁民四初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55,125,000股已于2004年4月5日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我司于2005年1月31日曾征询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有关其股份被司法冻结一事,但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回函称其未收到任何执法部门的书面或口头通知。本公司对上述信息未能及时了解并予以公告,向广大投资者致以歉意。 二、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新都酒店股份55,125,000股于2003年6月5日质押给中国交通银行济宁分行用于贷款。
【2005-03-17】 刊登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新都酒店董事会决议 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5年3月10-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决定于2005年4月19日在公司24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以及变更为公司2004年度业务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2005-03-05】 刊登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新都酒店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关于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诉黄振汉、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和公司侵害原告权益一案,现作为公司股东的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各方达成和解,决定撤消对黄振汉、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和公司的起诉申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2月4日下达了《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撤回起诉;同时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公司的北京城市广场17套现楼产权投资项目和北京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01号建筑物利生大厦4-9层共六层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的产权投资项目有关交易、让与、设置担保、赠与等处分行为及其相关合同、财务帐册及其他相关书证的冻结。 截止到目前,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2005-01-25】 刊登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新都酒店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月5日向公司下达了关于公司诉黄振汉和北京利业行商贸有限公司恶意串通、侵害公司权益一案的《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本公司撤回起诉。 二、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诉黄振汉、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和公司侵害原告权益一案,业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该案仍在诉讼进程中。 除此之外,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上述诉讼及诉讼的撤诉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未来损益或资产;但由于该诉讼的撤诉仍产生需由公司负担的部分诉讼费用,这将影响本公司当期的利润,但影响甚小。
【2004-12-29】 刊登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财务总监公告, 新都酒店董事会决议 1、公司决定不再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业务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2、公司决定聘请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业务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期限为一年,年费为30万元。 上述议案须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同意聘请付明清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从2004年8月24日起算起。
【2004-11-04】 刊登董秘变更公告, 新都酒店董秘变更公告 1、同意陈净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2、同意聘请李中钦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04-10-25】 公布2004年三季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新都酒店公布2004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0028元,每股收益(扣除)0.0027元,每股净资产1.53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51元,净资产收益率0.1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67935.14元,主营业务收入54659636.44元,净利润794955.14元,股东权益438834062.26元。
【2004-10-16】 刊登公司法人股暂停拍卖公告, 新都酒店公司法人股暂停拍卖公告 公司近日接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因本公司股东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与新疆恒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将拍卖公司股东卢堡工贸所持有的本公司境内法人股3307.5万股。经向卢堡工贸了解,该公司已与恒源投资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已发出暂停拍卖通知书,暂停对上述法人股进行拍卖。
【2004-09-10】 刊登重大诉讼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新都酒店重大诉讼公告 2004年9月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公司起诉黄振汉(原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香港置业行有限公司股东、董事、经理)及北京利业行商贸有限公司一案。 诉讼请求:1、黄振汉与利业行恶意串通,安排自己的公司置业行有限公司享有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01号4-9层40%权益的民事行为无效;2、黄振汉应返还已售201号4-5层40%的房款,计港币43312000元,利业行负连带责任;3、黄振汉及利业行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均在公司2004年度中期报告中予以披露。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因该案进展速度尚难确定,因此尚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是否会产生影响。如公司胜诉并执行,预计会增加公司收益;如败诉,会使公司费用有所增加。
【2004-08-19】 公布2004年半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新都酒店公布2004年半年报:每股收益0.003元,每股收益(扣除)0.003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03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003元,每股净资产1.525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506元,净资产收益率0.1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31710.97元,主营业务收入35602119.12元,净利润758210.97元,股东权益438797318.09元。
【2004-07-02】 刊登董秘变更公告, 新都酒店董秘变更公告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董晓栗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经董事会研究,同意董晓栗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陈净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04-06-29】 刊登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新都酒店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28日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03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4-06-10】 刊登关于200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新都酒店关于200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6月4日审议了股东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八十五条的提案》及《关于在公司章程中第八章之后增加第九章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五条的提案》。全体董事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04-06-04】 刊登自有资金被冻结公告, 新都酒店董事会公告 公司近日获悉,广州市公安局向广东证券发出冻结通知书,要求将公司存于广东证券的人民币玖佰叁拾伍万陆仟贰佰肆拾壹元玖角柒分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为2004年3月22日至2004年9月22日。 公司在此声明,该笔资金为公司所有,公司亦未从事任何违法活动。上述资金被冻结的原因尚未明确。
【2004-05-26】 刊登董事会决议暨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新都酒店董事会决议暨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于2004年5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通过了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0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03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定于2004年6月28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相关事项。
【2004-04-26】 公布2004年一季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新都酒店公布2004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02元,每股净资产1.52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5元,净资产收益率-0.141%,主营业务收入16719343.43元,净利润-617874.15元,股东权益437421232.97元。
【2004-04-16】 公布2003年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新都酒店公布2003年年报:每股收益0.005元,每股收益(扣除)-0.002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05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002元,每股净资产1.522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501元,净资产收益率0.3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54043.88元,主营业务收入69599970.49元,净利润1471615.4元,股东权益438039107.12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04年4月13日召开董监事会,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议案公司将另行公告。
【2004-02-21】 刊登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公告, 新都酒店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公告 公司2004年2月16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中,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八十五条的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其中反对的股东为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卢堡工贸有限公司及(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同意的股东为(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及流通股东,因此,本次股东大会董事选举未采用累计投票制。 本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的选举,因没有采用累计投票制,被股东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诉诸法院,法院判决第四届董事会的选举无效。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4-02-20】 刊登高管变动公告, 新都酒店董事会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2月18日召开,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1、选举李聚全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2、选举王晓燕、闻心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3、继续聘任闻心达为公司总经理。 4、继续聘任董晓栗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04-02-17】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新都酒店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2月16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长李超为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主持人的议案》。 2、审议了《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八十五条的议案》,该议案未获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项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议案》。
【2004-01-13】 刊登关于第四届董事候选人情况的公告, 新都酒店监事会关于第四届董事候选人情况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于2003年12月24日发出公告,提议召开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定于2004年2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2月13日。 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议案第(五)项--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有董事提名权的股东和本监事会现向大会提交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简历并作公告。
【2003-12-31】 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04-04-19, 2003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04-04-19
【2003-12-24】 刊登拟重新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公告, 新都酒店监事会决议公告 1、监事会决定自行召集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决定向股东大会提议由监事长李超主持此次会议。 3、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4、重新选举第四届董事会。 5、定于2004年2月16日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3-12-12】 刊登关于诉讼事项判决结果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新都酒店监事会公告 关于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诉公司决议侵害股东权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现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的选举决议无效,该决议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依法不能成立。目前公司仍在维持正常的日常经营,监事会提议尽快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在第四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前,愿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任务。
【2003-10-22】 公布2003年三季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新都酒店公布2003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003元,每股净资产1.515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492元,净资产收益率-0.1722%,主营业务收入50198355.26元,净利润-750887.86元,股东权益435816603.86元。
【2003-10-21】 刊登2003年前三季度业绩预亏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新都酒店2003年前三季度业绩预亏公告 因受非典疫情影响,公司第二季度经营收入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对公司前三季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预计2003年度前三季度公司利润将出现亏损。 董事会公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公司股东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诉黄振汉及建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中(公司为该案第三人),接受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的证据保全申请,在(2003)粤高法民四初字4-1号《民事裁定书》中作出如下裁定:黄振汉、建辉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不得就本案所涉的北京城市广场17套现楼投资项目和北京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01号建筑物利生大厦4-9层共六层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的产权投资项目进行任何交易、让与、设置担保、赠与及其他处分行为,上述两个项目应维持现状。公司对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的该申请所涉及的对作为该案第三人的公司上述投资项目资产的处置存在异议,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撤消该裁定的复议申请,现公司收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复议通知书,驳回公司提出的关于撤消(2003)粤高法民四初字第4-1号《民事裁定书》的复议申请。
【2003-10-08】 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03-10-22, 2003年三季报预约披露时间:200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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