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最新提示☆ ◇港澳资讯000030 更新日期:2008-10-27◇ 灵通V4.0
┌─────────┬────┬────┬────┬────┬────┐ |★最新主要指标★ |08-09-30|08-06-30|08-03-31|07-12-31|07-09-30| |每股收益(元) |-0.0700 |-0.0432 |-0.0332 |-0.0765 |-0.0800 | |每股净资产(元) |-5.7500 |-5.7200 |-5.7500 |-5.6800 |-5.6910 | |净资产收益率(%) |-1.28 |-0.75 |-0.58 |-1.35 |-1.54 | |总股本(亿股) |2.8842 |2.8842 |2.8842 |2.8842 |2.8842 | |实际流通A股(亿股) |0.4026 |0.4026 |0.4026 |0.4026 |0.4026 | |流通B股(亿股) |0.3960 |0.3960 |0.3960 |0.3960 |0.3960 | ├─────────┴────┴────┴────┴────┴────┤ |08-09-30 每股资本公积: 1.321 主营收入(万元): 123.60同比减-17.25% | |08-09-30 每股未分利润:-8.555 净利润(万元): -2132.85同比增 15.44% | |★最新公告:10-27日刊登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B股不| |停牌),继续停牌。(详见后) | |★最新报道:10-14日控股股东股权流拍 S*ST盛润(000030)股改被耽搁。(详见| |后) | ├──────────────┬───────────────────┤ |★最新分红扩股和未来事项: |★特别提醒: | |【分红】2008中期 中期利润不 |【股改进程】方案简介: 每10股流通A股获 | |分配(实施) |得5股 | |【分红】2007年度 年末利润不 |【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08年年度经营业绩| |分配(实施) |亏损3000万元左右。(信息来源:2008-10-2| | |2 三季报) | └──────────────┴───────────────────┘ 【1.最新公告】 2008-10-27刊登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B股不停牌),继续停牌 S*ST盛润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目前,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191,400,000股股权拟被司法拍卖。按照本公司股改方案的对价安排,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向本公司流通股东支付对价股份18,473,734股。由于以上拟被拍卖的191,400,000股股份包含了支付股改对价的股份18,473,734股,因此,必须由买受人(或称新的控股股东)来履行股改对价的股份18,473,734股,同时,买受人(或称新的控股股东)需履行由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作出的股改承诺。 因此,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拟被司法拍卖的事项将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产生延迟影响,本公司A股股票将继续停牌,直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时复牌。本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本公司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最新报道】 2008-10-14控股股东股权流拍 S*ST盛润(000030)股改被耽搁 尽管有多家企业对S*ST盛润控股股东的拍卖表现出了浓郁兴趣,但最终这笔股权却因为无人缴纳保证金而流拍,这无疑让上市公司的股改又显得路途遥远起来。 14日,S*ST盛润发布公告,公司于10月13日收到负责此次拍卖的深圳市和合拍卖行有限公司发给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流拍通知》,此次拍卖的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S*ST盛润19140万股社会法人股,因截至10月8日无人交纳保证金,而被流拍处理。 “流拍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价格问题。”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此次拍卖的股权占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6.36%,直接关系到公司控股权的变更,参考价格为1.1元/股,而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07年1月5日公司的股价为2.92元。但是分析人士认为,在如今弱市环境下,1.1元的价格或许并不那么具有吸引力。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此次拍卖的股份数太多,股权被分为三份进行拍卖,三部分股权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20%、16%。这样的处理不仅避免由于资金量要求太大而无人接盘的尴尬,而且也有利于使收购方避免触及30%的收购线而引发要约收购义务。但是从现在情况看来,即使经过了“未雨绸缪”,拍卖依然遭遇了无人问津的尴尬。 而这一次的股权流拍让上市公司的股改之路又平添了几分坎坷。由于S*ST盛润已经进入股改程序,按照公司股改方案的对价安排,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莱英达集团应向公司流通股东支付对价股份1847.3734万股。这意味着新任控股股东负有替原控股股东履行股改承诺的责任,这无疑又抬高了取得S*ST盛润控股权的成本,而流拍又使得公司股改实施的拖延。 “一般来说,下次拍卖的参考价格或将有所降低,不过具体的操作还要看法院方面的意见”。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
【3.最新异动】 ┌──────┬──────────┬───────┬─────────┐ | 异动时间 | 2006-10-12 | 成交量(万股) | 1352.00| ├──────┼──────────┼───────┼─────────┤ | 异动类型 | 累计涨幅达15% |成交金额(万元)| 3469.00| ├──────┴──────────┴───────┴─────────┤ |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深圳红岭中路证券营业部| 157.59| 103.58| |天元证券深圳宝安南路部 | 129.45| 79.27| |光大证券二席 | 116.93| 119.6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路证券营业| 103.49| 45.07| |部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安路证券营业| 95.01| 0.51| |部 | | | ├───────────────────┴───────┴───────┤ |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 |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 |光大证券二席 | 116.93| 119.6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路证券营| 0.00| 118.87| |业部 | | | |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深圳红岭中路证券营业部| 157.59| 103.58| |天元证券深圳宝安南路部 | 129.45| 79.2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真如证券营业部| 10.05| 57.91| └───────────────────┴───────┴───────┘ 【4.最新运作】
【公告日期】:2008-05-21 【类别】: 诉讼事项 【简介】: Glenmore Investment Limited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和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06)深中法民四初字第122号。目前,本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和《民事裁定书》各一份。 案件的基本情况 1998年12月,本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贷款港币3200万元,贷款期限为1998年12月31日至1999年10月31日,深深宝公司为本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本公司逾期未归还上述贷款本息。2005年,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通知,其已于2004年将该笔贷款转让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2005年12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将前述债权转让给Glenmore InvestmentLimited。Glenmore Investment Limited于日前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1、本公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港币3200万元及相应利息港币9,871,270元(暂计至2004年5月31日,合计港币41,871,270元),计至借款清偿之日止。 2、确认质押有效并立即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质押股权(深圳市深宝华城食品有限公司51.67%的股权),确认原告有权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3、深深宝公司对上述债务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深中法民四初字第12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1、冻结原告Glenmore Investment Limited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景苑支行的存款人民币9,000,000元。 2、查封、冻结深深宝公司价值人民币9,000,000元的财产。 现由于原告GlenmoreInvestmentLimited与被告人二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和解,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1月10日依法作出民事裁定如下:准许原告GlenmoreInvestmentLimited撤销对被告二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解除对原告GlenmoreInvestmentLimited担保财产的查封;解除对被告二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产的查封。该诉讼事项涉及债权人的变化,对当期损益无其他影响。 本公司于2007年7月19日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本公司偿还原告Glenmore Investment Limited 本金港币3,566,248 元及相应利息;2、本案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人民币387,968 元由被告本公司承担。 同时,本公司于2007年6月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就代为本公司偿还的人民币29,000,000元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公司提起了民事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本公司向原告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29,000,000元及相应利息;2、判令被告本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07年6月20日开庭审理此案。 本公司于2008年4月28日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两份执行令和民事裁定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3月26日作出民事裁定书,如下:查封、冻结被执行人本公司的财产(以港币3,566,248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为限)。
【公告日期】:2008-01-12 【类别】: 股权冻结 【简介】: 关于S*ST盛润控股股东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19140万股股权被司法冻结事项,公司现补充披露如下: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4月10日出具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因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查封下列财产(以人民币6100万元为限):其中"查封被申请人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ST盛润"(证券代码000030)共191400000股股权"。该股权司法冻结事项自2007年4月10日起查封,该事项已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产生延迟影响。
─────────────────────────────────── 免责条款 1、 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 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港澳资讯不对因 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 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 与所评价或推荐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 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港澳资讯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 任何责任。
|
|